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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职责

    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独立学院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1、宣传并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学院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

    2、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思想觉悟,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定期分析研究党员和师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制订并落实党员教育计划,办好学院党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党内生活解决班子存在的问题,增强团结。组织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召开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5、做好本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本学院干部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6、对党员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倾听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8、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9、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

    10、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