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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招生就业处通知
2020第21号
各学部: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全面及时了解我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更好的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当前教育部对就业工作的需要,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定期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规则:
1.各毕业班辅导员严格按数据库填报规则(见附件一)完善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标准库(见附件二);
2.纸质就业佐证材料顺序要与电子版就业数据数据标准库保持一致,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18)现场审核;
3.报送时间自即日起,报送时间为每周二。
4.联系人:刘媛 电话80785807
注意事项
1. 各毕业班辅导员要严格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要杜绝以实习单位作为就业单位报送的情况。
2. 规范填写上岗通知书,不允许空项,学生签名部分须本人手签,学部审核须由各学部部长完成。
附件一:数据库填报规则
附件二: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标准库
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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