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中心关于各实验室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6日
各实验室:
暑假将至,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请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防涝、防火、防爆、防盗”等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和应急预案。
二、放假前,各实验室管理员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门窗以及防尘、防涝、防火、防爆等进行认真检查;将危险品仓库、易爆、易燃、高压气源、报废药品存放点等进行一次通风排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整改。
三、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的开关等应处于关闭状态。需要用水、用电的实验室各使用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并由专人负责。
四、放假期间实验室如需使用,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好安全培训并填写使用记录,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制。
五、假期实验室如出现各类安全问题,安全责任人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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