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关于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6-5-17 16:02:04 阅读:3344
各学部:
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习成绩优良,并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实验实践有浓厚兴趣的我院2014级、2015级在校生。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3、学院鼓励来自不同学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4、申报的项目应由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指导教师最多同时指导两个项目。
二、申报范围
1、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2、基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创新性、应用性研究项目。
3、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4、社会调研项目。
5、其他有价值的实验实践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申请书》、《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项目申请概况表》。
要求:电子文档命名方式:姓名+类别(申请书/概况表)+项目名称,如李XX+申请书+项目名称。
2、学部初评: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部进行初评并签署意见,择优向学院推荐。
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审议,遴选拟立项的名单,网上公示7天后报主管院长批准,确定为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
四、项目管理
1、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每年立项1次,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且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2、学院为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提供经费资助,额度为500—2000元。
3、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请参阅《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五、材料要求
各学部5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申请概况表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报教务处,上交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学部+大学生创新实验(实践)项目”命名发送到路慧网络办公邮箱,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8078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