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5-11-9 17:37:34 阅读:3270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决定2015年12月中上旬举办我院“2015年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正向引导青年人的创业观、就业观、价值观”为办赛宗旨,增强大学生科学创业、自主创业的思想意识,努力提高其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
二、活动主题
青年创未来 青春更精彩
三、参赛对象
凡在校生均可报名。
四、赛事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各学部负责本次赛事的报名及组织事宜,收集、审核报名材料后,推荐至少3个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参赛。
(三)报名须知
报名提交材料(见附件)
1.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参赛承诺书;
(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需交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赵一娜
2.已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需发送电子版至赵一娜网络办公邮箱。
( 四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行业不限。鼓励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生态农业等领域项目参赛。
2.创业青年自愿组成团队参赛,撰写创业计划书。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6人(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创业项目组:每名参赛个人只能加入一个团队,每个团队最多申报、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
4.项目已经或计划实施的。
5.参赛作品应为参赛团队原创,严禁抄袭或剽窃。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核心内容严格保密。
(五)初审
活动组织方将组织专家评委根据选手提交的创业项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核实。
(六)初赛
根据上报的参赛人选资料以及参赛者《创业计划书》,通过评审委员会对《创业计划书》审核等形式选拔10个创业项目团队面试通过后晋级复赛。
(七)决赛
12月中上旬进行决赛。
七、奖励措施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八、相关要求
各学部做好选拔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参加大赛,并按照大赛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大赛要求的宣传活动外,可根据本学部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大赛的校园氛围。
(三)大赛结束后,评选大赛组织先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