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部门:<p>2005年取暖期已至,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福利,保障校外居住职工的正常取暖,经学院研究,准备为校外居住人员发放2005年冬季取暖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一、发放范围:<p>1、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行政处备案的社会聘员、社会聘工(师大本部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除外);<p>2、职工已经结婚并长期在校外居住,不占用学院单身宿舍;<p>3、工作满一年,与学院签订正式聘任协议。<p>二、发放标准:<p> 1、社会聘员按照工资条第一项“基本工资”全额发放;<p>2、社会聘工按照工资条第一项“基本工资”的2/3发放;<p>三、发放办法:<p>请符合发放条件的职工于12月31日前到行政处登记并填写《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冬季取暖补贴申请表》,学院将按照有关标准发放。 <p> <p>领取2005年冬季取暖补助的职工,学院下一年度将不再提供单身宿舍。 <p> <p>
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行政处
<p>200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