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章程》修订工作
时间:2012-5-14 14:57:32 阅读:2678
依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教育部令第26号)、《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教育部令第31号)规定精神,经学院董事会研究,我院于近日启动了对《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章程》(2003年7月,以下简称《章程》)的修订工作。<br /> 《高校章程制定办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规范了高等学校章程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章程的核准与监督执行机制,是高等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实施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br /> 为保证本次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4月20日,董事会学习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董事长戴建兵教授为组长的章程修订领导小组。目前,小组已完成对《章程》框架草稿修改意见的搜集整理工作,开始初稿的撰写,初稿将于5月20日起草完毕。《章程》起草后,将向学院教职员工广泛征集意见,并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形成终稿。<br />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内所有高等学校将在2012年内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者修订工作。<br /> 《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章程》是我院各项工作的基本法,明确了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办学体制与发展原则,学院各项工作都要以《章程》为原则,不能与之违背。我院《章程》制定于2001年,其中2003年、2005年、2008年分别对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章程》对推进我院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保障师生权益、指引学校未来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修订过程中,我院将结合学校实际,广泛调研,严格依据有关法律及规章进行修订完善,充分体现《章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