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清明节、“五一”节放假通知

时间:2011-3-28 15:50:09 阅读:3747

各学部、各部门:<p> 根据国家规定,我院清明节、“五一”节放假安排如下:<p>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共3天。其中,4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补上4日(星期一)的课。<p> 2、“五一”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星期六)至2日(星期一),共3天。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1天,公休日2天。<p> 假期内,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学院的安全与稳定,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请各学部、各部门根据以上时间提前安排相关工作。<p><p>                        学院办公室<p>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