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教育部防甲型H1N1流感要求
时间:2009-9-6 11:11:02 阅读:2858
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为做好我院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结合上级和河北师大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全面部署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p><p>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切实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领导,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p><p>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进行正确舆论引导。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p><p>加强疫情监测。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及早排查可疑病人。学生处将制定并落实学生宿舍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对患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的师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p><p>加强特殊单位、特殊人群的防护工作。对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的外籍教师及家属,教务处将制定特殊的防范措施和保护措施,对其工作、学习、生活和就医等尽量给予特殊关照。<p><p>强化报告意识,如有师生、外籍教师及家属往返甲型H1N1流感疫区的,需向学校报告,必要时可申请调整其教学方式和工作方式;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甲型H1N1流感病人,必须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p> 了解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请点击如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