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期间资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9-26 9:51:39 阅读:4045
各学部、各部门:<p>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增强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请认真做好“十一”假期期间资产的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p> 1、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放假前请认真检查本部门所属办公室、教室、库房等场所的门窗、电源,做好贵重设备的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p> 2、机房和多媒体教室的资产管理人员在放假前必须对所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应对不同设备采取相应防护措施。<p> 3、实验室资产管理人员请做好精密贵重仪器和危险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爆等工作,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控湿和水、电、气、管路要安全规范。<p><p> 行政处<p>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