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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关于2004级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时间:2008-5-23 8:24:05 阅读:4265

         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p>   关于2004级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p><p>各学部、各部门:<p>为做好我院2004级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p>一、毕业生参照《2004级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知》(见附件一)办理迁移手续。可登陆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内查询相关内容。<p>二、将户口暂留学院保管的毕业生须填写《户口保留学院申请书》(见附件二)。户口暂留学院保管期限最长为两年,自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户口在学院保管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院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p>三、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须填写《户口迁回原籍申请书》(见附件三)。毕业生离校前,户籍科将为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p>四、离校前与人才市场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往人才市场,迁出时须填写《户口迁往人才市场申请书》(见附件四),由户籍科统一办理;毕业离校后,由本人自行办理。<p>五、毕业班辅导员要积极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指导工作,相关附件可在行政处网页“最新文件”一栏直接下载。<p>六、毕业生户籍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p>时间:6月5日至7月5日(工作日时间)<p>地点:行政楼106室(行政处办公室)<p>联系电话:83823997、83859638<p> 行政处    <p>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