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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个人申报“拟聘岗位”的通知

时间:2006-6-20 17:24:41 阅读:3916

各学部、各部门:<p>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职工对“拟聘岗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 一、拟聘岗位: <p> 1、初级岗位:部门初级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p> 2、中级岗位:院长办公室主任、院务秘书、党务秘书;行政处副处长、学生处副处长、教务处副处长、监察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保卫部副部长、物业办公室主任、就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学部副部长、中级辅导员、中级管理员。<p> 二、非师大人事处管理的,由学院聘任的职工均可以申报以上岗位。<p> 三、职工需填写《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拟聘岗位申报表》,填表一律用小四号宋体字,“个人申报理由”一栏不超过500字。<p> 四、职工个人于6月26日前将《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拟聘岗位申报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于行政处102室。<p> 五、请各学部、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有关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p> 附: 《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学院拟聘岗位申报表》<p><p> 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p> 200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