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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冬季取暖补助发放办法

上传时间 2013-11-12  作者:  阅读次数: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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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冬季取暖补助发放办法
 
    根据河北省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保障员工的正常取暖,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学院实行人事代理的社会聘任员工。
    二、发放标准
    1、来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按本人11月份当月“职级工资”、“薪级工资”之和加1200元计算;
    2、来校不满一年的员工,按照1200元计算。
    三、发放办法
    1、学院行政处负责核算员工取暖补助,学院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上卡发放;
    2、占用学院单身宿舍的员工,扣发取暖补助450元。
    四、本办法由行政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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