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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有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做好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工作满一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公共选修课。
二、面向对象
2011、2012级学生
三、申报程序
1、11月6日-11月24日,个人网上申报(限一门),申报流程请参照附件1。
2、11月25日-11月29日,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3、11月30日-12月3日,教务处审核后,确定公选课名单。
4、12月4日-12月9日,教师登陆学分制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教师打印公选课申请表并报公共教学部,并把电子版公选课申请表发至网络办公于文肖邮箱。
四、课程管理
1、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2学分,共36课时,不跨学期开设。任课教师要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课时或降低教学要求。
2、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和随意调课,凡需要停课或调课的,按照《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调、停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3、公共选修课的上课时间为每学期的第3至14周,遇到节假日自动顺延。
4、其它管理规定请参阅《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联系人:于文肖
电话:80785817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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