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个人中心登录通道基建与资产管理处通知 2021第5号
关于整理回收闲置资产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做好转设前的资产交接准备工作,经学院研究,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将对全院闲置资产进行回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被列入学院固定资产账目的闲置资产,主要包括: 1、停招专业的专用教学资产; 2、各单位淘汰或闲置的教学、办公等资产; 3、各类实习、实践基地等其它需要交回的闲置资产。 二、注意事项: 1、要认真核定本单位所辖闲置资产明细,做到应交尽交。 2、若出现账物不符等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予以说明。 3、10月25日前,请各单位将闲置资产汇总表报至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汇总表需注明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资产使用状态、资产存放地点等关键信息(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杨丽丽 联系电话:80785803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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