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学院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我院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14年12月5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始组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清查目标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使学院的资产管理更加清晰、明确。 二、 资产清查范围 单位及个人名下固定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耗品 三、 清查工作原则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学院在自查基础之上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四、 清查工作方法 1、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12月5日-15日) 各单位根据网络办公个人名下资产账目(台帐见附件)情况,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自查工作,采取账物相对的方式进行。 自查结束后,单位出具资产自查工作总结,上报学院。 2、检查核查阶段(2014年12月16日-26日)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核查。依据清查结果,维护更新各单位固定资产台帐,同时对此次资产清查中出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资产清查工作是学院本学期的一项基本工作,请各单位应给予重视、支持; 2、此次清查工作原则上要采用逐房间、个人的形式进行; 3、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务必于清查前从网络办公下载并查看个人管理设备帐目,做好相应准备,确保此次清查无一遗漏; 4、涉及管理库房人员要提前整理,扫除障碍。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5日 下载附件请点击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