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关于做好实习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3206 2023年03月06日 16:32:16

 根据学期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实习工作,请各学部按照通知要求尽早安排、积极落实,全面做好实习验收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部组织落实、完成实习验收相关工作做好实习材料的收取、整理、保存实习总结工作

 二、学部指定专业教师对师范类教育实习(集中、分散)六项作业教学录课进行成绩评定,于3月28日完成并上报。

 三、学部实习验收事项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准备。教育实习学生未进行录课的,及时在校内完成录课并按要求上传。

 四、验收教师要依据验收考核标准,认真评定成绩。师范类专业验收可参照“师范专业实习生课堂教学验收评价表”进行成绩评定。

 五、验收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并按90—100分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给出相应的评定格次。实习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全体实习生的30%。

 六、填写“实习验收成绩单”并存档实习综合评定成绩、评定格次填入实习鉴定表,加盖公章并存档实习手册等与实习有关的资料由学部教务办公室统一保存。

 七、学部实习相关材料以及在实习中涌现出突出个人、典型事例、优秀案列等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成册并通过多种形式为后续实习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可及时反馈、咨询。

附件

1.实习作业、材料上交明细表

2.师范专业实习生录课地址统计表

3.师范专业实习生课堂教学验收评价表

4.实习验收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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